首页 > 新闻 > 医院动态 > 广西已有7个试点县采取上调30项医疗服务价格

广西已有7个试点县采取上调30项医疗服务价格

时间: 2012-10-25 16:15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获悉,广西已经有7个试点县采取上调30项医疗服务价格,加大医保支付力度等方式,向“以药养医”开刀。

摘要: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获悉,广西已经有7个试点县采取上调30项医疗服务价格,加大医保支付力度等方式,向“以药养医”开刀。

  为改变“以药养医”的状况,广西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调整卫生技术服务价格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药品加成收入,20%由政府补偿,80%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来解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从前的规定,医院的药品可以在进货价的基础上,加价15%销售给患者。但在武鸣、鹿寨、兴安、永福、上思、容县、田东等第一批7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后,这些医院均不能收取此类费用,所有药品均按进货价销售。

  广西提高的30项医疗服务费用包括:10项诊查费项目价格,20项护理费项目价格,如重症监护、特级护理、特殊疾病护理等,分别提高90%。与此同时,广西还降低了17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如磁共振平扫、脑功能成像,价格分别降低5%。

  调整后,价格提高的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总体上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相关标签
广西
已有
试点县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