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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目录出炉

时间: 2014-07-22 17:44  来源: 国内医药报   编辑: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在其官网公布《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目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随着采购工作方案的出台、基药使用比例的确定、基药结算管理办法的颁布。

摘要:

  据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在其官网公布《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目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随着采购工作方案的出台、基药使用比例的确定、基药结算管理办法的颁布,以及招标目录的发布,湖北省新一轮基药招标采购工作将全面启动。

  近日湖北省发布的《目录》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收录了国家基药目录的520个品种,其中包含了《湖北省基药剂型规格目录(试行)》(基层版)中纳入520目录中的品种。第二部分则是该省2013年版新增的153种基药,以及原基层版中未进入国家基药目录的127个品种,共计280种。由此可见,国家基药目录品种+湖北省增补品种构成了本轮湖北基药招标目录,该省在2014年基药招标中将对800个品种(含剂量、规格)进行招标。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紧锣密鼓地对本轮基药招标采购工作进行部署。

  1月29日,湖北省基药增补目录公布,共新增153种基药,涵盖76种化药、生物制品及77种中成药品种,其中中成药部分超过80%的为**品种。

  5月9日,《湖北省2014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开始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截止至5月16日。该方案被业界解读为较为温和、充分考虑质量因素、大企业受惠的招标方案。

  根据《方案》,本轮基药采购周期为2年。招标范围为除武汉以外的湖北省实施国家基药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按比例使用基药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双信封”制进行综合评审,经济技术标与商务标的比重为6∶4。不接受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制剂参与投标。如优质优价、单独定价品种等非普通GMP质量层次的药品,如果基药标没中,但属于上一轮非基药中标品种,仍可以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非基药身份销售。在评分中划分区别定价、统一定价两个价格层次,区别定价品种可获得较高的分值;在中标规则上,打破传统的单一中标原则,取最低价及综合评分较高者最终中标。

  6月21日《湖北省2014年深化医改工作要点的通知》发布,强调县级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药,提高二、三级医院基药使用比例,二级医疗机构使用销售基药比例达40%~50%。其中,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机构达50%以上,三级医疗机构使用销售基药比例达25%~30%。

  7月3日,湖北基药采购中心发布的《基药采购结算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办法》)明确规定,采用“谁采购使用、谁支付货款”的原则,货款由基层医疗机构负责筹措,由县(市、区)负责收缴,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支付。省药采中心设立基药货款结算专用账户和基药集中结算省级周转金,专户专用,专款专用,负责与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统一结算货款。这为基药制度的推行提供了货款结算保障。值得注意的是,《结算办法》中设立了省级周转金制度,为基药制度的推行提供了货款结算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周转金支付货款,在周转金使用限额内,由县级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汇总至省采购中心统一支付。《结算办法》也规定了结算周期,从药品入库验收完成到付款不超过30天。但供货企业无正当理由不供货、供货不及时,且在上一个结算周期中,配送率未达到90%时,将暂停集中支付货款。

  此外,该省还加强了对基药配送的监管。去年11月约谈了17家供应不及时及违规配送的生产企业,今年1月27日将其纳入“黑名单”,取消这些企业21个配送率不达标产品中标资格,并取消上述企业两年内在湖北境内的投标资格。今年5月,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规定的通知,界定了不良记录分为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招标采购不良记录、采购使用不良记录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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