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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升级长期护理保险 实行“全人全责”

时间: 2018-03-20 11:16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萌萌

日前,青岛市政府决定从4月1日起,实施“全人全责”式、升级版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原来的长期医疗护理基础上,将基本生活照料纳入职工护理保障范围。

摘要:

  日前,青岛市政府决定从4月1日起,实施“全人全责”式、升级版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原来的长期医疗护理基础上,将基本生活照料纳入职工护理保障范围,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青岛市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据青岛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青岛市政府印发了《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面向人的整体照护需求,提供 “医、养、康、护、防”相结合的“全责”式服务,探索建立“全人全责”长期护理服务模式。

  青岛市新护理保险参保范围与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一致。即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职工护理保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居民护理保险。其中职工护理保险采取多元化筹资机制,在原医疗护理基础上,增加基本生活照料待遇,两项待遇同步实施;居民护理保险维持原筹资渠道不变,优先解决医疗护理待遇,将来综合平衡资金筹集和保障需要等因素后,逐步解决生活照料问题。

  据青岛市老龄部门统计,2017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76万,占总人口21.9%,高出全国4.6个百分点,其中青岛市失能失智老人约30万人。青岛是全国首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青岛市从2012年7月起实施覆盖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至今全市已有5万多名失能失智人员受惠,平均年龄80.4岁,护理保险资金累计支出14亿元,600多家护理服务机构也实现了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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