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顺义区民政局了解到,自2018年1月起,顺义区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将自付二部分纳入到医疗救助报销范围。
记者日前从顺义区民政局了解到,自2018年1月起,顺义区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将自付二部分纳入到医疗救助报销范围。
据悉,今年1月份,救助达到103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20.61万元,同比增加65.7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提高,有效缓解了低保、低收入对象的看病就医负担,预计2018年,救助人次将达到800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将突破一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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