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出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护理项目收费的通知,在收费标准不作调整的基础上,对全省7级护理项目及专项护理项目的收费进行规范。
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出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护理项目收费的通知,在收费标准不作调整的基础上,对全省7级护理项目及专项护理项目的收费进行规范。
目前纳入我省护理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包括7级护理,指重症监护、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特殊疾病护理、新生儿护理等,此外还有7类专项护理,包括新生儿特殊护理、精神病护理、气管切开护理等。
7级护理中,除重症监护和特级护理外,其余5级均以“日”为计价单位。重症监护、特级护理以“小时”计费,专项护理则以“次”为计价单位,按实际发生护理服务的数量计收。按“小时”计价的,不足20分钟(含20分钟)不计费,超过20分钟不足40分钟(含40分钟)按半小时计算,超过40分钟不足60分钟的,按一小时计算。新规自2017年10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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