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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加强母婴设施建设 含5项配置标准

时间: 2017-04-11 14:07  来源: 健康报   编辑: 萌萌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强母婴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该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5项配置标准。今年年内,南京市将兴建扩建120个标准化母婴设施,并评比、奖励50个示范母婴室。

摘要: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强母婴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该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5项配置标准。今年年内,南京市将兴建扩建120个标准化母婴设施,并评比、奖励50个示范母婴室。

  实施意见提出,南京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标准为:有舒适整洁、温馨防滑的房间;有便于哺乳的座椅或沙发,有带布帘隔断的相对私密空间;有茶几、婴儿床或带安全扣的婴儿整理台,有电源插座、垃圾桶,有冷热饮水机和配备洗手液的洗手台;在出入口、指示牌、走道等显眼处及母婴室门前张贴母婴室标识;有条件的可在母婴室内配置空调、紧急呼叫设备以及有纸尿布、湿纸巾的自动售货机。

  根据实施意见,南京市内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1万平方米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建设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以1万平方米为基数,相应配备独立母婴室。女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事业用人单位参照该标准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

  据悉,该市将推广独立性母婴室、区域性母婴室和开放性母婴室3种“爱心母婴室”建设模式。到2018年年底,当地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配置率达到85%以上;2020年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母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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