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医疗资讯 > 老太强占病房6年欠21万 医院诉诸法院获支持

老太强占病房6年欠21万 医院诉诸法院获支持

时间: 2014-09-02 11:06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

306医院诉称:2008年2月18日,高老太因“发现血压升高4年,发作性头晕、心慌2天”入该院心内科住院治疗,至今已超过6年,欠费21万余元。

摘要:

  由于人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高老太的3名女儿占据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06医院病房长达6年之久,不仅拒绝出院,还长期拒付医疗费。无奈之下,306医院起诉要求腾房并支付拖欠医疗费21万余元。近日,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医院的诉求。

  306医院诉称:2008年2月18日,高老太因“发现血压升高4年,发作性头晕、心慌2天”入该院心内科住院治疗,至今已超过6年,欠费21万余元。如今,高老太早已完全具备出院指征,但经医院多次要求均被拒绝,同时其三个女儿长期滞留病房内,独占一间病房,还经常辱骂医务人员,甚至曾殴打医院副主任医师致轻微伤。以上行为严重干扰医院的正常秩序。时至今日,医院鉴于高老太及三个女儿长期滞留病房,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高老太支付医疗费21万余元并立即腾退病房。

  然而,对于306医院的起诉,高老太始终未发表意见。而她的三个女儿作为第三人辩称:由于母亲被306医院治坏了,且没人照顾,所以才被迫在医院照顾母亲。医院曾承诺继续免费医治母亲直至恢复健康,故不同意306医院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高老太的三个女儿主张母亲已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306医院的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高老太的民事行为能力、诉讼行为能力进行鉴定,但高老太和女儿拒不配合。后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认为被鉴定人不符合精神科诊断,不能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或受限。同时经鉴定,高老太在2011年 10月病情已基本稳定,具备出院条件。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有关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高老太及其三个女儿将病房腾空并交还306医院,判令高老太支付医疗费21万余元,并负担鉴定费11200元。一审宣判后,高老太一方提起上诉。

  晨报记者 彭小菲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