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之外,擅自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和自定标准进行收费,如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违规自定项目和标准向患者收取体温计等费用。
据了解,在近几日省发展改革委向20家医疗机构开除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而对于一些相关违法的收费行为进行了处罚,合计处罚的金额为1079万元。被处罚单位中,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涉及违法收费项目达27项。
从今年下半年起,省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采取更严格的执法手段,整治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秩序,尤其是对此前检查中发现存在价格违法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重点科室或收费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将重新立案检查,发现问题从严处罚,并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省发改委检查发现,医疗机构主要存在下列违法收费问题:
1.自立项目收费
即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之外,擅自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和自定标准进行收费,如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违规自定项目和标准向患者收取体温计等费用。
2.提高标准收费
即违反国家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相关规定,超出指导价格向患者收取费用,如有的医院对学龄前儿童、高校及中小学学生体检超出规定标准5倍收取体检费。
3.分解项目收费
如省妇幼保健院对需要进行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的病人在收取了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费后,分解项目再收取普通二维超声心动图和普通心脏M型超声检查费。
4.重复收费
如部分医院对需要输液的病人通过多记注射器等一次性医用耗材数量方式重复计价收费。
5.扩大范围收费
即对于在特定的情形下才能收取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在非特定的情形下也向不属于收费范围的病患收取相关费用,如省妇幼保健院对不属于“其他心脏超声诊疗”范围的“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与“胎儿产前诊断”项目中也收取计算机三维重建技术费。
6.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如部分医院对需要进行B超检查的住院病人,在未向病人提供图文报告的情况下收取了超声计算机图文报告费。记者罗琼 通讯员 张玉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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