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自2012年修改后,巴州首例依法对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的案件。”任育民说。
近年来,我国精神类疾病患者逐年增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影响。据悉,3月1日,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任育民看着库尔勒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感觉自己这半个月来的辛苦没有白费。当事人任某终于免予刑事处罚,并被送入二师焉耆医院精神病康复中心接受强制治疗。
“这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自2012年修改后,巴州首例依法对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的案件。”任育民说。
当事人任某今年35岁,在2005年时,因工作中受挫患上了精神疾病,先后多次住院治疗,后于2010年办理病退。
2013年11月4日10时许,任某在库尔勒市亲水湾小区的家中,母亲唐某熬药后让其喝时,任某产生幻觉,认为母亲已死亡,是特务等人易容成母亲的模样来毒害他,便冲进厨房,手持菜刀多次猛砍母亲头部、颈部。致其母亲当场死亡。
当天,任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库尔勒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库尔勒市公安局鉴定,任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库尔勒市公安局于2013年12月17日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任某被库尔勒市公安局释放。
2月13日,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经合议,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书》,最终认定:被申请人任某实施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致一人死亡,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遂依法将任某强制送入二师焉耆医院精神病康复中心接受治疗。
任某被强制医疗后,他的家人也松了一口气,“我们时时刻刻都在提心吊胆,生怕他又犯病,再危害自己家人或者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家人也将积极配合医院对他进行治疗,尽量让他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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