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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先垫付医疗费 后起诉学生偿还

时间: 2014-02-13 09:49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

小凯和小欣原来都是房山区某中学学生。2010年12月,学校下晚自习时,小欣从背后将小凯踹倒在地,导致小凯受伤。事发后,学校和小欣的家长分别向小凯支付了部分医疗费。

摘要:

  学生在校打架的事件时有发生,医疗费该由谁出成了一大难题。据悉,3年前,北京房山区某中学的两名同学在课间打闹中受伤,学校为了对受伤学生及时进行救助,便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日前,学校将两名同学起诉至房山法院,要求两人偿还当时学校垫付的医疗费用1.8万多元。

  小凯和小欣原来都是房山区某中学学生。2010年12月,学校下晚自习时,小欣从背后将小凯踹倒在地,导致小凯受伤。事发后,学校和小欣的家长分别向小凯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由于小欣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学校与两名学生的家长另外签署协议,约定由学校先期垫付1万多元的费用,等责任确定之后,两名学生的家长应及时归还。

  2012年10月,经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除了小欣的家长和学校已向小凯支付的费用之外,小欣家长还需再赔偿小凯经济损失9000多元,学校再赔偿1000多元。关于学校垫付的费用,法官在判决书中建议双方当事人可另行解决。目前,此案还在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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