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面对危急病人或伤员,以最快的速度救人应该成为医生的本能反应,而不应有任何贻误救机的杂念。
一直以来,遇到急诊病人,医院首先会让家属交费,交完费拿完单子才正式的对病人实施救治,这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让人们对神圣的医院产生了质疑。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面对危急病人或伤员,以最快的速度救人应该成为医生的本能反应,而不应有任何贻误救机的杂念。
但实际情况未必都如此。在某些时候,在某些医院,交钱有时成为抢救的前提。一些身上没钱或者交不起钱的伤员病人就常常遇到搁置急救的情况:
2004年,一位12岁男孩遇车祸致左脚骨折,因母亲交不起760元的医疗费用,孩子在北京一家医院急诊科熬了近10小时才进入手术室。
2005年,在海南打工的34岁湖北农民从摩托车上摔下生命垂危,在附近一家农场医院简单抢救后,要转到海口一家大医院。但伤者家属一下筹不到抢救费用,急救人员赶到后又空车返回海口,伤者因救治不及时而死亡等。
类似的例子不时见诸媒体。在金钱与生命之间,一些医院优先选择金钱,不允许生命“插队”,令医院的天职受到严峻的考验。
于是,国家卫计委近日发布《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要求急救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符合标准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实施急救,不得因患者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
这一“规范”详细罗列了需要急救的症状,却没有触及医院“见危不救”的“病根”――如果伤病员真的付不起急救费用,谁来补偿医院的损失?
一些医院把钱看得比生命还重,不完全是医生的价值观倒错了,而是医院本身也要生存。如果医院只顾救人完全不顾收费,经常被拖欠医疗费用,那么总有一天,医院自己也要被抬到“急诊室”了。
这一问题涉及国家对医疗的投入。一份以2006-2009四年数据计算的世界各国医疗卫生总支出(占GDP百分比)的排名中,美国以16.2%排在**,缅甸以2%垫底。在参加排名的183个国家中,国内以4.6%排在第145名。排在国内之前的,有许多亚非拉国家。2012年6月30日,英国《卫报》刊出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的类似百分比列表,美国以17.9%蝉联优秀,位于南太平洋的图瓦卢以17.5%获得亚军,法国占11.9%,阿根廷占8.1%,日本占9.5%,国内只占5.1%,排名还是靠近尾巴(2009年后,国内三年投入8000多亿支持医改)。
一方面是国内人口多,病人相对也多;另一方面是国内对医疗投入少,让医院要自己维持生计,使得医疗费用缺口大开,迫使医院要时时盯着收费室。我们医院的许多问题,包括医疗器械和药品的低价购进高价卖出、多开药开高价药等等,大都与医院缺钱有关。
除了急诊室问题之外,还有更多的危重病人因为缺钱而放弃治疗。每当有慈善人士为救治某个病人而四处筹集医疗费用时,我们在为他们感动之余,都会在心里默念国家的名字,疑惑经济总量已经跃升世界第二的国家,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隐形?为什么还需要那些本来并不富裕的人捐出辛苦钱?
卫计委的“急救规范”出台时,人们本应为之欢呼雀跃,但实际上恰恰相反,许多人反而为医院叫屈。他们认为,如果国家没有救助款,医院在不计成本无条件地抢救病人,出现亏损之后国家还管不管?要是还由医院承担,其结果必然是,医疗管理者把问题转嫁给医院,医院最终还是把问题转嫁到病人身上。
不解决医院的后顾之忧,这一“急救规范”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都称不上,只能算“头痛医脚,脚痛医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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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计委对此现象,做出了明文规定,其中要求急救人员遇到急危重伤病患者需要及时的去实施救治,不得因患者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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