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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规:新生儿可随母亲享医保待遇

时间: 2013-09-05 16:32  来源: 西安晚报   编辑:

据延安市医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补充。

摘要:

  医保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优惠,尤其是看病方面。据悉,从9月份开始,延安市开始兑付城乡大病保险,新生儿可随参保母亲享受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待遇。这一惠民举措将有效解决群众因大病致贫、返贫问题。

  据延安市医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补充,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大民生举措。

  “尤其是将新生儿随参保母亲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的做法,拓宽了医保受益群体,赢得社会好评,为那些一出生就患有疾病特别是重疾的新生儿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延安市医保中心一负责人说。 据悉,延安市大病保险起付线确定为15000元,总额不设封顶线,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5000元以上部分,分段按比例给予50%到90%的补助。

  据了解,延安市大病保险由人保财险延安市分公司承保,延安市政府医保主管部门为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统一购买了大病保险。按人均 40元的收费标准从基本医保年度政府补助资金中提取,年度决算出现缺口时从基本医保结余基金中解决,仍不足时由财政补足。(记者 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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