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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患处置新办法 尸体12小时内务必移送

时间: 2013-06-19 16:55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根据《办法》专章,该市将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对医疗纠纷中经常存在的尸体存放时间和地点等焦点问题做了详尽的解释与规定。

摘要:

  记者今日上午从四川泸州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以政府令1号颁布的《泸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于15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今年4月27日,泸州市七届14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并以政府令1号颁布,已于6月15日正式施行。泸州市成为继遂宁之后,全省第二个以政府令形式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地方性规章的市(州),同时也标志着泸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根据《办法》专章,该市将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对医疗纠纷中经常存在的尸体存放时间和地点等焦点问题做了详尽的解释与规定。

  作为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四川泸州医疗惠及人口达2000万,每年医疗纠纷超过200起。今日上午,泸州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向社会通报了《泸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以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和第三方保险责任机制作为缓解医疗纠纷的突破口,成立由社会人士组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办法》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医疗机构应立即通知患者家属将死者尸体移送太平间或在12小时内移送至殡仪馆,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医疗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进行尸检明确原因,并按照规定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

  《办法》的实施也使得泸州成为继遂宁之后,四川省第二个以政府令形式出台医疗纠纷预防与化解的地方性规章的市州。

  据悉,《办法》正式施行后,泸州将抓紧时间、统筹力量,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尽快推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尤其是两个“第三方”机制的建立步入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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