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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正式启动从业人员大病医保 每年上线达50万

时间: 2013-03-22 14:50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在外省就诊的重大疾病 患者的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先由个人垫付,再凭有关票据、证明材料,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摘要:
  据新华社记者报道,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海南省正式开始开展城镇从业人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重大疾病患者只需填写规定表格上报审批后,所患急性白血病(骨髓移植)等重大疾病的医保报销范围即可提升至一年最高50万元。

  据介绍,重大疾病的 范围包括急性白血病(骨髓移植)与肝、肾移植。凡符合《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医疗费用,经参保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均可纳入重大疾病报销范围。

  同时,因重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在移植手术费结算当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剩余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给予支付,最高可支付24万元。加上海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的26万元,此次重大疾病医保的最高支付额度将达50万元。

  在海南本省就诊的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其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 院按年度结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由定点医院单独建账,按项目后付制结算,不列入定点医院的定额预算额度。在外省就诊的重大疾病 患者的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先由个人垫付,再凭有关票据、证明材料,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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