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社、财政和卫生3个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疗保险的政策,自1月1日起,从多个方面加大对中医药报销的扶持。
近日,重庆市人社、财政和卫生3个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疗保险的政策,自1月1日起,从多个方面加大对中医药报销的扶持。
新的中医药报销政策降低了各类参保人员在中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在该市三级和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即三级中医医疗机构执行二级综合医院起付标准,二级中医医疗机构执行一级医院起付标准。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将中药制剂、煎药费等纳入报销范围。市内各医疗机构自制的中药(含民族药)制剂,经药监、人社和物价部门论证定价后,将符合条件的品种列入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按甲类支付。
该市还进一步提高了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该市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饮片、中成药及医院自制中药制剂的,城乡居民报销比例提高10%,职工医保提高2%。
求医小链接:奉节——中医药医疗保险政策有调整 扩大报销比例
从2013年1月1日起,奉节县中医院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新政策将正式实施。新调整的政策提高医保支付标准,降低了起报线、扩大中医药诊疗服务报销范围等,这一政策调整提高了参保职工医疗、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同时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据了解,2012年12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财政局、卫生局就2013年中医药医疗保险出台了新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降低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二级中医院执行一级乡镇卫生院起报标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及特殊病门诊就诊,起报线均由既往640元,降至200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住院及特殊病门诊就诊,起报线均由既往300元,降至100元。
同时, 新政策扩大了中药用药范围,提高医保支付标准。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以及医院自制的中药制剂医疗费用政策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分别提高10%、2%,加上各项优惠政策报销比例之和最高可达95%。另外,中药煎药房也纳入报销范围,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煎药费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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