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医疗资讯 > 不可强行让精神病人住院

不可强行让精神病人住院

时间: 2012-12-25 14:14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在国内,“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个人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任何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无门。

摘要:

  近年来,一些正常人因上访“被精神病”的案例屡屡发生,甚至因为家族财产纷争而被家人送入精神病院的,也并不鲜见。国内最高人民法院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设专章对强制医疗程序作出更细化规定,防止公民“被精神病”或假冒精神病逃避刑事处罚情况的发生,进一步保障公民权利。

  在国内,“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个人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任何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无门。“该收治不收治,不该收治被收治”是目前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

  为体现程序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释》规定,对于强制医疗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只有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并规定无论是否开庭审理,都应当会见被申请人,通过与其直接接触、交谈,了解其精神状况,进而作出正确决定。

  对于被申请人要求出庭的情况,《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申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

  《解释》还明确了强制医疗的复议程序,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事实上,假如精神病患者的意愿被视作理性,外部干预需要依据患者自愿行事的话,恰恰说明这位患者还有自我控制和行为能力,其危险性也未必高到要入院治疗和限制行为的程度。而对于重症精神病患者,则很难有这样理性的自愿。从这个角度来看,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自愿原则,本身是自相矛盾的。

  在这方面,不妨借鉴下美国经验:只有在精神病人病情极为严重,不进行治疗会危害到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安全时,才能对病人采取强制入院治疗。此外,美国对此还形成了一套严格的法律法规,并有相应的监管机构。

  国内不妨多借鉴下他国在精神病患者权益保障方面的经验,而不是从“被精神病”这一极直接跳到“入院自愿”的另一极。 

相关标签
不可强行
精神病人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