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犯罪嫌疑人,9个月内摘取51枚肾脏器官,出卖后获利1034万元,他们中除了人体器官贩子还有正规医院的医生。12月12日,因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这15人在海淀法院受审。
16名犯罪嫌疑人,9个月内摘取51枚肾脏器官,出卖后获利1034万元,他们中除了人体器官贩子还有正规医院的医生。12月12日,因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这15人在海淀法院受审。据了解,此案是我国目前最大的一起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案件,庭审未对媒体公开。
此案在检方最初起诉时,是16名犯罪嫌疑人,因有一名被告人医生在开庭前患病身亡,所以嫌疑人变成了15名。
据检方起诉,2010年3月至12月间,郑伟等人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北京海淀区颐和山庄玉华园别墅的临时处所,先后组织雇用多人非法摘肾转售牟利,共手术摘取了51枚活体肾脏,出售给需要换肾手术的尿毒症患者,涉案赃款1034万余元。这些犯罪嫌疑人中,包括4名正规医院的医生。
12月12日上午10点左右,15名被告人排着队被带进法庭。记者了解到,被告人原本是16名,但是其中一名被告医生在开庭前病亡。
据检方起诉,2010年4月至12月间,郑伟和周鹏在二人承租的海淀区颐和山庄玉华园的别墅和徐州市泉山区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后组织、雇佣多人非法摘肾转售牟利。
经核实,郑伟等人共非法买卖人体肾脏51个,涉案金额达1034万余元,4名正规医院的医生涉案,其中还有一名副院长。
主犯郑伟供述,2007年年底,他给亲戚找肾源时,发现干这个赚钱,慢慢就干起这个营生。2010年春节,郑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安徽省萧县的医生周鹏,郑伟告诉周鹏肾脏买卖利润很大,每促成一个换肾手术可以获利三四万元,并答应每做一个摘肾手术给周鹏2.5万元用于各种人工等费用开销。
在郑伟的授意下,周鹏出面承租了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某医院的手术室,并为郑伟找来了专门负责外科手术的医生赵健、杨国忠和负责麻醉的医生赵辉组成“摘肾团队”,其中杨国忠是某医院的服务副院长。
最初,郑伟向医生赵健、杨国忠等人宣称,自己是北京一家大医院的文职人员,需要和徐州方面搞技术合作,建立一个透析中心并进行肾脏移植手术。在每次手术几千元的报酬面前,医生赵健等人对在乡镇医院的手术室里频繁的摘肾手术没有太多过问,只是在郑伟等人的安排下有手术就做,做完手术拿钱。
从2010年3月至6月间,在郑伟的组织下周鹏、赵健等人在铜山县火花乡医院,共手术摘取了20余个活体肾脏运往北京出售给需要换肾手术的尿毒症患者。2010年6月,在最后一次从火花乡医院向北京运输肾脏的过程中,郑伟的运输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仅造成车上的3个肾脏无法使用,而且车辆损毁严重。
考虑到长途运输风险较大,郑伟开始筹划直接在北京建立一个摘肾基地进行摘肾手术。2010年9月,经过长期筹划,郑伟通过房屋中介在海淀区颐和山庄以每月7000元的价格租下了一栋四层别墅建立摘肾基地。
摘肾手术转移至北京后,每次做手术之前郑伟都会通知周鹏联系主刀医生早上坐飞机来京,由郑伟的女友王英去车站或飞机场接医生直接赶到颐和山庄,一天摘除3到6枚肾脏,晚上手术完成之后再由王英开车送医生回车站、飞机场离京。
2010年12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发现郑伟犯罪团伙长期在海淀区倒卖人体器官获利,12月10日,在丰台区小屯路的一个洗浴中心将其抓获。
据肾脏供体小张证实,其因生活所迫以2.5万元卖了自己的一枚肾脏。郑伟等人的口供则证实,张某以2.5万元卖掉的肾脏,被患者王某以22万买得,中间利润被郑伟团伙获取,买和卖之间差价竟达近10倍。
在昨天的法庭上,多数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但是坐在被告席上的几名医生,对起诉书指控他们明知郑伟等从事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活动依旧参与活体器官摘除手术提出异议。被告医生为自己辩解称,他们第一次见到郑伟时,他穿的是北京一家医院的制服,出具了该医院的证明,还说摘肾手术是某大医院的合作项目,并不知道是个黑基地。
医生们表示,一段时间他们也对郑伟所说是“合作项目”的托词表示过怀疑,但是郑伟拿出了合作项目的全部材料,包括肾源提供者是患者亲属的全部材料,所以他们一直以为摘肾是正规医院的合法项目,并不知道是非法买卖人体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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