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乡村医生李某未经许可,在石景山区私设诊所,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被检方提起公诉,石景山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日前,乡村医生李某未经许可,在石景山区私设诊所,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被检方提起公诉,石景山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检方认为,李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称,今年6月23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在石景山区衙门口西后街3号出租房私自开设的诊所内,在不具备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前来就诊的陈女士输液。由于未进行药物过敏试验,导致陈女士过敏性休克致循环衰竭死亡。后李某逃回山东老家,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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