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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虫夏草保健食品身份再引争议 部分店面在无证“裸奔”

时间: 2016-03-08 14:09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娜娜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摘要: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但昨天,成都商报记者走访了市内7家售卖虫草的专卖店(柜台),调查发现,部分店内的非药类虫草含片或胶囊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普通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在无证“裸奔”。

  冬虫夏草保健食品身份再引争议

  5家知名企业试点资格被提前2年撤销

  2012年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试点时限为批准试点企业相关产品之日起5年。 2013年5月,青海春天、北京同仁堂、康美药业、劲牌公司、江中药业共5家企业获得“准入证”,成为首批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的试点企业。正常情况下,5家试点企业的“准入证” 2018年5月后才失效。

  但2月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原试点方案即日起废止,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这意味着,包括上述5家试点企业在内,所有企业生产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从2月26日开始不能无证“裸奔”,只有在获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下才能生产。

  记者走访成都7家虫草店

  部分店里的非药类虫草产品无证销售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走访了极草5X冬虫夏草成都总府路专卖店、IFS专卖店以及钟氏虫草总府店、神草堂大药房等7家售卖虫草的专卖店(柜台)。结果发现,除含冬虫夏草成分的药品获得相关许可外,其他如极草含片及胶囊等冬虫夏草产品的包装盒上既没有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及标识,也没有普通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号。

  成都商报记者以顾客身份向青海春天极草5X冬虫夏草成都总府路专卖店的工作人员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介绍称,专卖店内的冬虫夏草产品分两种,含片(纯粉片)和原草。专卖店最贵的极草至尊含片91片售价高达29888元。但记者在其包装盒上并未发现保健食品、普通食品或药品的许可证号或标识。在许可证号一栏,记者看到“青20100041”字样。不过,工作人员却将极草含片列在了保健食品的行列。

  工作人员还递给记者一本冬虫夏草的专题杂志,杂志右侧粘贴了19条各色纸条,上面写有至少19类疾病名称,“可以直接翻到冬虫夏草针对这一疾病的疗效,方便索引。”同样,该店所售冬虫夏草原草(瓶装)虽然标注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但是没有任何许可标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保健食品禁止宣扬或暗示疗效。

  为何没有保健食品和食品许可证的极草仍在销售呢?昨日,青海春天方面向成都商报记者表示,其企业所产冬虫夏草产品并不是按照保健食品报批的,所以总局停止青海春天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的试点资格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我们是青海省批准的”。而成都市食药监部门对此回应称,2月26日前生产的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如何处理,还需等待总局意见。

  冬虫夏草不属于食药两用物质

  早在2月4日时,国家食药监总局就通过官网发布了《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其中称,在对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的监测检验中发现,砷含量为4.4~9.9 mg/kg。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专家称,在保健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砷限量值为1.0 mg/kg。而被检测产品中,砷含量最高超标9倍,“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

  西华大学生物工程学院车振明教授昨日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虫草在传统意义上是指冬虫夏草,但是广义上的虫草有400多种。“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的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指的应是以广义上的、像蛹虫草一样的已被批准的食药两用的虫草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保健品,而非国家二级保护动植物冬虫夏草。”

  车振明教授进一步提醒市民,“如果没有遵照医嘱擅自服用真正的冬虫夏草,会对身体器官造成极大影响。而部分虫草虽然食药两用,但一旦挂了虫草名字则一般价格不菲。提醒市民谨慎购买。”那么如何判断以虫草为原料的产品是否为保健食品呢?这就需要看有没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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