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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责成四部门调查赛诺菲行贿

时间: 2013-08-12 16:5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

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邓海华表示,已责成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四省市的卫生行政部门,协同当地的纪检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

摘要:

  日前,赛诺菲内部人员曝出向503名医生行贿后,在社会上反响强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邓海华表示,已责成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四省市的卫生行政部门,协同当地的纪检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邓亦否认,近段时间以来,中国政府部门对于葛兰素史克(GSK)等外资医药企业的行贿事件调查,是专门针对或只针对国外企业的行动。

  行贿受贿一并查处

  8月9日上午,国家卫计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邓海华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这几年来通过完善医药和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德和医风建设、推动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等措施,加大力气进行专项治理。

  邓海华介绍,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以查促纠,打组合拳。一方面要坚决支持、配合司法机关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坚持 “行贿受贿一块儿查”,对于行贿的企业和个人进一步完善不良记录制度,同时建立医疗诚信体系,严厉惩处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另一方面,也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深化医改,推动相关问题的源头治本工作。比如进一步巩固基层医改的成果,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的改革试点工作,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又比如要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制度加快公开交易平台的建设,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医药购销的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

  邓海华亦谈到,要逐步清理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开正道、堵邪道、堵外道”,铲除滋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商业贿赂的土壤。

  药企直接付款给医生违规

  发布会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邓海华表示,国家卫计委注意到了本报关于《医药巨头赛诺菲内部人自曝行贿500中国医生》一事的报道,并已责成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四省市的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的纪检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

  此前,浙江卫生厅、北京市卫生局都已公开表态,开始对当地涉及到的医院,进行调查。

  对于药品“四期临床费”或“研究者费”(研究经费)如何规范的问题,邓海华对本报记者解释说,早在2007年,当时的卫生部就专门出台了《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予以规范。

  2007年4月6日,当时的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征求了监察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的意见,并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制定并印发了《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这一《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以法人名义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产必须由法人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职能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捐赠资助。特殊情况下,捐赠资助方要求以个人名义接受捐赠资助的,应当事先报告单位领导集体审核同意,并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这可能意味着,如果爆料人“培根”提供的举报材料属实,即使赛诺菲在安博维、安博诺上的“研究者费”真实存在,其直接付款给医生个人的做法,也属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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