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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医药店销售非医疗用品 药店生存困难

时间: 2014-08-19 17:04  来源: 南方日报   编辑:

继去年欲限制非医疗产品面积后,广州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其中规定:医保定点药店不得经营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引起全国医药零售行业强烈反响。

摘要:

  继去年欲限制非医疗产品面积后,广州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其中规定:医保定点药店“不得经营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该消息一出,引起全国医药零售行业强烈反响。

  业内人士指出,受到租金等成本的上涨,以及医院报销比例提高等因素的影响,药店本来就生存困难。如果再禁售非药,会让店销售额平均整体下滑20%。而在此前不久,网上药店或可销售处方药的消息传出后,实体药店大喊“伤不起”。若广州医保药店禁卖食品日用品的相关规定正式实施,对实体药店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药店卖“非医疗用品”现象普遍

  近日,记者走访广州多家医保药店发现,不管是连锁药店还是单体药店,都有数量不同的非药品在销售。其中,日化类商品种类最多。

  在北京路附近的几家医保定点药店,记者看到,里面的日化商品种类很多,常见的是洗发露、洗面奶、牙膏牙刷、各种纸巾、面膜、肥皂、唇膏。有和药品区分开来的专门货架,上面标明“日化商品”。其中,有一家药店卖日化商品的货架数量甚至跟药品的货架数量差不多。

  记者了解到,正是在此背景下,广州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医保定点药店“不得经营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

  事实上,这并非相关部门第一次将目光瞄准医保药店销售“非医疗用品”现象。2013年8月1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当中明确规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食品、日用品等非药品只需在医疗保险服务专区以外设置物理隔离区。

  根据意见稿,医保定点药店的场所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而经营非医疗用品的零售药店,应当设置封闭专区,并建立单独收费系统;封闭专区的使用面积占药店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得大于30%。这意味着,除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消毒用品之外,药店经营其余的个人护理等产品,均要“封闭”销售,而且面积不得大于30%。据了解,当时有关部门要求药店必须在今年7月底之前完成药店布局的相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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