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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贩婴医生被控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

时间: 2013-12-31 10:09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张淑侠的亲属戴着口罩,守在警车旁边。张淑侠挤进警车后,她的亲属用力敲打着玻璃。张淑侠扭过头,看到摘下口罩的亲属,点了点头。

摘要:

  今年,陕西富平产科医生私卖婴儿案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30日)上午,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淑侠涉嫌拐卖儿童一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公诉方指控,被告人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先后将董某、王某、黄某、武某、贺某、尚某等人所生子女拐卖给他人。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名。其中,6名婴儿被公安机关解救并送还亲生父母,1名婴儿被张淑侠卖给他人后死亡。张淑侠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张淑侠在最后陈述中称,愿意认罪。据悉,案件将择期宣判。

  记者计算,6起案件中,张淑侠获利超7.26万元。

  另据法院通报,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今年7月20日,陕西富平警方接到产妇董某家属报案,质疑新生婴儿被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拐卖。8月5日,产妇董某未满月的儿子被警方解救送回。随后,警方接到多起类似报案。经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新生儿案件,除张淑侠外,警方另抓获山西籍犯罪嫌疑人2名(潘某、女,崔某、男),河南籍犯罪嫌疑人3名(王某、男,朱某、男,黄某、女)。

  ■ 现场

  被告人鞠躬道歉

  昨日8点36分,张淑侠身着囚衣,走进法院。开庭时,张淑侠换上了一身紫红色的羽绒服。相比之前的照片,她消瘦很多。

  近8个小时的庭审中,因腰不好,张淑侠多次站起、坐下。做最后陈述时,她戴上了老花镜,在法警的搀扶下扭转过身,鞠躬道歉说,“我怀着内疚的心情说我错了。我对不起你们,希望获得你们的原谅……我对不起家人和患者,我愿认罪服法。”庭上,张淑侠还曾有下跪的趋势。

  昨日下午4点多,庭审结束后,在法院前面的广场上,驻足观看的市民将广场围得水泄不通。

  张淑侠的亲属戴着口罩,守在警车旁边。张淑侠挤进警车后,她的亲属用力敲打着玻璃。张淑侠扭过头,看到摘下口罩的亲属,点了点头。

  警车缓缓启动。一名30来岁男子眼眶突然盈满泪水,跟着警车一路小跑,消失在路的尽头。

  ■ 焦点

  1 以专家身份告知家属婴儿有病

  是否属欺骗?公诉方:婴儿患病只是可能;辩方:产妇确患传染性疾病

  张淑侠的“技术权威”身份,让不少同事放松了警惕。与产妇间的熟人关系,也让张淑侠的“好言相劝”并没有受到家属更多的怀疑。通报显示,2013年7月16日,被告人张淑侠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以来某、董某所生男婴有病为由,让家属签字放弃婴儿;2013年5月29日,张淑侠以王某所生双胞胎女婴有病为由,让家属签字放弃;2013年2月28日,张淑侠在家中为武某做手术产下一女婴,以该女婴有病为由让其放弃。

  公诉方认为,这是欺骗行为。从医学角度来看,董某和武某患有梅毒,可能会传染给婴儿,但张淑侠作为产科医生,无权来给这些病下定论,把“可能变成了肯定”。

  辩方称,被告人主观上没有欺骗的故意。第一、这2名产妇患有传染性疾病,张淑侠从职业要求出发,告知传染风险是其职责所在。另外,婴儿父母是自愿决定放弃婴儿并签字确认的,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被拐事实负一定责任。

  但来自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多位证人的书面证言显示,张淑侠确有篡改病人病历的行为,这些证据也被法院予以确认。

  2 高价卖出多为农村夫妇收养

  是否有介绍收养行为?公诉方:谋利为目的联系人贩子;辩方:有家属自愿放弃

  据了解,经常从张淑侠处收购婴儿的潘某,其“贩卖地图”遍及河南内黄、滑县,山东巨野等多个地区,购买者多以农村夫妇为主。他们或因无法生育,或希望有个男孩延续子嗣,成了此案的“买方市场”。

  在法庭质证阶段,张淑侠则多次强调,自己并非主动贩婴,只是为被放弃的孩子寻找“着落”。

  比如,2012年4月,被告人张淑侠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得知赵某、贾某要将所生女婴送人,2011年11月,张淑侠得到尚某、赵某夫妇放弃男婴的消息之后,才联系潘某。

  公诉方认为,张淑侠以谋利为目的,找到人贩子,让婴儿处于不安定可能被再次倒卖的不利环境中,违背父母送人的真实意愿。

  辩方称,这两起案件不构成犯罪,张淑侠的行为属居间介绍行为。2012年,赵某向张淑侠陈述照顾不了孩子,并收了张淑侠1.5万元。2011年尚某的男婴出生时重度窒息,抢救40多分钟,家属自愿放弃。

  3 一患病婴儿在贩卖过程中死亡

  是否加重量刑?公诉方:明知其体弱患病还贩卖;辩方:未对婴儿施暴

  通报显示,2013年4月,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保洁员杜某在医院儿科将黄某所生并被放弃的一名女婴抱回自己宿舍,后打电话将此事告诉被告人张淑侠。张淑侠联系潘某,潘某从张淑侠处以1000元的价格将女婴买走带回家中。后女婴死亡,被弃在垃圾沟,目前尚未找到尸体。

  公诉方认为,张淑侠明知婴儿体弱患病,仍将婴儿卖给他人谋利。张淑侠的行为间接造成了婴儿死亡。

  辩方认为,医院患病婴儿被放弃现象普遍,医生不可能也无条件救治每一个被放弃的婴儿。整个过程中也没有对婴儿施暴。另外,婴儿尸体目前尚未被找到,不能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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