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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完善转基因食品标识使用

时间: 2014-05-28 14:16  来源: 南方都市报   编辑:

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今年将探索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和食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

摘要:

  据了解,日后食品的“身份信息”将逐步实现可追溯。昨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同时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使用。

  该《工作安排》提出,要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加快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体系,研究起草重要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肉菜流通追溯、酒类流通追溯、乳制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有了追溯制度,则意味着每一份农产品的“身份信息”都可以随时查询。

  同时,要求完善食品质量标识制度,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清真食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标识使用,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使用,提高消费者对质量标识与认证的甄别能力。

  对于转基因食品,我国实行较为严格的标识制度,比如国家质检总局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了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产品,必须在标识上加入中文说明。但由于近年来关于转基因食品的争议甚多,一些商家将“使用非转基因原料”作为广告语。实际操作中,市场中使用转基因原料的产品,却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标识。

  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今年将探索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和食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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