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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明华:应尽快出台医疗纠纷处置司法解释

时间: 2014-03-12 15:14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第二,要明确医患双方是“平等主体”,医患双方均需要尊重对方和被尊重,依规、依法调处医疗纠纷时,执法机关和人员应避免产生“弱势、强势”概念,以避免法律天平失衡。

摘要:

  近年来,我国医患矛盾日益紧张,各地医疗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尤其是近段时间,暴力伤医事件频发,给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浙江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葛明华针对暴力袭医问题,对两院工作从立法层面和执法层面提出了建议。

  针对日益频发的医疗纠纷和残忍的暴力袭医现象,浙江省高院于今年1月7日,及时出台了《关于依法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意见》,《意见》对医疗纠纷的成因、责任进行了客观的分析。葛明华建议,两高院借鉴浙江经验,尽快出台医疗纠纷处置司法解释,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相关执法机构提供法律依据。“相信这对今后公正审理医疗纠纷会起很好的引领指导作用。”

  另外在执法方面,葛明华建议各类相关执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公平执法,切实公平保障医患双方权益。

  首先,就暴力袭医问题,不能混淆医疗纠纷和暴力袭医概念,辱骂、殴打甚至杀害医务人员的行为,与辱骂、殴打甚至杀害任何公民一样,属于违背社会基本道德的违法行为,不论之前是否存在医疗纠纷,也不论何时何地,均应依规、依法予以及时制止并严肃惩处。

  第二,要明确医患双方是“平等主体”,医患双方均需要尊重对方和被尊重,依规、依法调处医疗纠纷时,执法机关和人员应避免产生“弱势、强势”概念,以避免法律天平失衡。

  第三,利益保障要体现公平正义。依法审理医疗纠纷不论因任何一方的权利、地位、人情、家庭、经济、情绪等因素或者借用“维稳”等名义一味向其中一方倾斜。司法最终之精髓理应也是引导诚信、公民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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