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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患纠纷过万元将由医调委处理

时间: 2013-06-04 16:29  来源: 南方日报   编辑:

经过两年多的酝酿,三次征求意见,《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下称“办法”)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医疗纠纷赔付超过1万元,公立医院就不得与患者自行协商解决。

摘要:

  经过两年多的酝酿,三次征求意见,《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下称“办法”)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医疗纠纷赔付超过1万元,公立医院就不得与患者自行协商解决。

  该办法明确提出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申请调解。据了解,自2011年6月广东省医调委挂牌,其各、地(市)、县(区)的分支机构建设也在稳步推进,迄今已建立地市医调委10个,设立县(区)工作站6个。

  ■新规

  严禁在医院违规停尸

  设灵堂、烧纸钱、停尸医院是“医闹”事件中的常见场景。如今,办法对患者及其近亲属和其他关系人的行为进行了规定,明确不得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要挟医疗机构,或者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不可聚众闹事、围堵医疗机构,强占或者冲击医疗机构办公、诊疗场所。

  此外,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拉横幅、张贴标语或者大字报,以及散发传单、制造噪音、泼洒污秽物等,抢夺尸体或者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者殡仪馆,侮辱、威胁、恐吓、谩骂、殴打医务人员,故意伤害医务人员,以及非法限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等行为,均被明令禁止。

  对备受关注的“移尸”问题,办法也进行了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在2小时内移放太平间,存放时间不得超过 24小时。对比办法草案二征民意时的提法“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应在患者死亡后12小时内将尸体移送医疗机构所在地殡仪馆,死者近亲属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阻拦”,最终的提法删除了“死亡12小时内需送殡仪馆”这部分内容。

  此外,办法还明确指出,若家属阻碍移尸处置,现场民警应当配合卫生、民政等部门和殡仪馆,做好尸体处置事宜。

  提倡由医调委处理纠纷

  关于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办法指出医患双方当事人有5种选择,包括:自行协商解决;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其中,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

  笔者发现,通过医调委处理医患纠纷的提法是办法的一大亮点。此外,办法还指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当地设立医调委;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当地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医调委。

  ■进展 10个地市已建立医调委

  其实早在2011年6月广东省医调委就已挂牌成立。自2012年1月至今年4月底共接到报案1823宗,立案受理调解1592宗,调解成功率达95.8%,在已结案件中,经调解后实际赔付金额5101.5万元,经调解患方放弃索赔的案件共173宗。

  此外广东省医调委各地(市)、县(区)的分支机构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截至昨日,共建立地市医调委10个,设立县(区)工作站6个,包括肇庆市医调委、阳江市医调委、清远市医调委、茂名市医调委、河源市医调委、云浮市医调委、汕头市医调委等地市分支机构和从化、南海、三水、高明、连州等县(区)级工作站等。

  ■争议 赔付超万元不能私了

  “办法规定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不得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但实际操作确实困难不小。”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主任蔡湛宇坦言。

  “可能因为有的患者还不太了解像医调委这样的机构;同时对纠纷,医调委也不是强制介入的。”蔡湛宇透露,近年来该院80%以上的医疗纠纷是通过私下协商解决。

  作为患者家属,广州市民刘小姐对“走程序”表示担心,“如果一有纠纷就要去找医调委或法院,我们因专业知识欠缺,往往处于劣势,索赔会更麻烦。”

  保险经纪公司承担经费

  笔者了解到,广东医调委主要由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共同出资成立和承担运作经费。不少人担心,以保险经纪公司为“米饭班主”的省医调委,能否保证公平调解?据省医调委副主任王辉回应,省医调委并不是由保险公司来发放工资,而是由社会共同制衡机制提供经费保证运行的。

  对此,蔡湛宇认为,“医调委经费由政府出资或政府购买服务是最理想的。而目前,起码应该让经费来源更多元化,也希望政府能帮助医调委理清经费来源的问题。”

  现状

  医疗纠纷高发 年均约3万起

  广东医疗纠纷数目占全国总数的八分之一以上,这与近年来省内医疗机构规模无限度扩张有直接关系。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曾表达类似观点,目前不少医院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趋利严重。医院无限扩张,医生无限加码。经常有医生向他投诉,称医院严重缺编,还在拼命加床。

  医疗机构规模上去后,医务人员人数与技术水平并未相应跟上,导致医患沟通不畅、医疗服务怠慢、治疗技术差强人意等恶果,医疗纠纷频繁上演,自然成为大趋势。

  据统计,近年来,广东省每年发生各类医疗纠纷约2.5万~3万起,其中诉诸法律的仅有大约600起,行政调解的1000多起,剩下两万多起纠纷,最后都由医患双方私下协商解决,俗称“私了”。

  私了俨然已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主要途径,所占比例高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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