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权威发布 > 湖北高院判决一起假药产销大案

湖北高院判决一起假药产销大案

时间: 2013-05-27 14:34  来源: 法制日报   编辑:

一开始只是根据订制假药者提供的订单生产,随后发展成自产自销,犯罪嫌疑人采取往西药粉末、维生素粉中掺入中药药渣,手工灌制胶囊、粘贴标签等方法,在湖北省武汉市制造20余种假药。

摘要:

  一开始只是根据订制假药者提供的订单生产,随后发展成自产自销,1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往西药粉末、维生素粉末中掺入中药药渣,手工灌制胶囊、粘贴标签等方法,在湖北省武汉市制造20余种假药。该团伙还通过虚构患者推广疗效、冒充专家咨询,将假药通过快递销往全国。

  法院审理后,团伙主要成员彭少雄被判处无期徒刑。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此案详情。

  “中西结合”制假药

  从2008年9月开始,根据订制假药者提供的假药名称、治疗范围等要求,彭少雄、鲁从军采取往西药粉末、维生素粉末中掺入中药药渣,手工灌制胶囊、粘贴标签等方法,在武汉市江汉区先后制造“复康消渴化糖胶囊”、“大败毒胶囊”、“清脑清肝降压宁”、“温肾降糖宁胶囊”等20余种假药。

  生产假药后,彭治国团伙通过网络、报纸作虚假广告宣传、冒充专家咨询等方式诱骗消费者购买“再生活络胰胶囊”、“温肾降糖宁胶囊”、“复康消渴化糖胶囊”等假药,并通过快递公司将上述假药销往各地。

  2009年4月,彭治国邀约余丽琴采取上述同样方式共同销售假药,销售金额累计630995元。

  2010年1月开始,陈文雄从彭少雄处购进假药,并采取冒充专家咨询的方式诱骗消费者购买“益肾清脑降压宁胶囊”、“清血降压宁胶囊”、“清脑清肝降压宁”等假药,销售假药金额累计163万余元。

  2010年6月,陈文雄邀约陈军在武汉市江汉区参与销售假药,销售金额累计52.9万余元。2010年9月,陈文雄邀约周超华参与销售假药,销售金额累计15.7万余元。

  相关新闻:宜宾男子开药厂制2万瓶假药 获刑2年罚款2万

  近日,宜宾筠连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苏某某犯生产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这是该院近年来审理的首起此类案件。

  2011年5月,赵某某雇请被告人苏某某帮其生产和包装药品,将生产药品的地点设在苏某某老房子处,包装地点设在苏某某位于另一个村的新房子处,并教苏某某如何生产和包装,约定每生产1瓶药付1元钱工资。

  2012年7月24日,公安机关将正在家里制药的苏某某挡获,并扣押了制药工具及半成品、成品药品。经筠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实,二被告人生产、销售的“中药风湿丸”、“中药心脑血通”、“中药胃痛灵”、“中药哮喘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生产,系假药。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赵某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而雇请他人生产药品并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告人苏某某明知被告人赵某某无资质生产药品而受雇于赵某某帮助生产药品,并提供生产场所,其行为已构成生产假药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故作如上判决。

相关标签
湖北
高院
判决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