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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次在教师体检资格地方标准中实现“零残疾歧视”

时间: 2013-05-20 17:36  来源: 南方日报    编辑: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中删除了对肢体、视力及听力等残障群体的限制性条款,首次在教师体检资格地方标准中实现“零残疾歧视”。

摘要:

  据悉,19省市残障人士还同时将一封内容相同的建议信发往港澳台及广东以外的30省市,建议这30省市审查其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中对残障群体的限制性条款,参考广东省的新《标准》及《残疾人权利公约》加以删除或修改,以保障残障群体平等就业权利。

  昨日,一封由广东、广西、浙江、北京等19省市残障人士联合撰写的感谢信寄往广东省教育厅。参与人之一、广东省二级视力残疾人杨仁良告诉记者,感谢信特别感谢广东省教育厅为残障群体平权作出的特殊贡献。

  他表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中删除了对肢体、视力及听力等残障群体的限制性条款,首次在教师体检资格地方标准中实现“零残疾歧视”。

  记者了解到,杨仁良所称的《标准》由广东省教育厅在上月16日发布,并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生效。

  杨仁良表示,自己在得知省教育厅发布的新《标准》时,异常激动和欣喜,“在网上和其他残障朋友分享时,他们也对广东省的新标准大加赞扬”。

  “高考填报志愿时,老师说我这样的残疾人不能做老师,所以不能选择师范类,我很难过。期待全国其它地方都能像广东一样取消对残疾人的限制,保障我们的平等就业机会。”参与撰写感谢信的山东残疾人何西卓表示。

  在和一群残障朋友商量之后,杨仁良和他的朋友们决定在全国助残日这天向省教育厅表示感谢。在感谢信中,来自19省市的残障人士表示,广东省的新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为残障人群教师梦“松了绑”,“对推动消除其他制度性歧视也将起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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