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权威发布 > 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规范诊疗行为

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规范诊疗行为

时间: 2012-10-16 13:45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物价部门也将严厉查处药品加价销售,医疗服务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摘要:

  近日,安徽省物价局下午发布消息,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实行零差率减少的收入,通过收取诊察费(含挂号费)和增加政府投入予以补偿。

  安徽省物价局表示,此次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体现了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将引导患者分级就医,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规范诊疗行为。接下来,物价部门也将严厉查处药品加价销售,医疗服务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其中,西医普通门诊每人次35元,专家门诊每人次55元;中医普通门诊每人次40元,专家门诊每人次60元。急诊诊察费上浮20%。按照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西医门诊诊察费医保支付33元,中医门诊诊察费医保支付38元,其余由个人自付。

  11月1号起,我省21个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取消加成,按进价销售,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也同步降低20%。调整后的诊察费,分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诊察费。

相关标签
县级
公立医院
收费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