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聚焦医改 > 广州市:大病医保最高年支付45万元

广州市:大病医保最高年支付45万元

时间: 2017-04-13 10:36  来源: 南方日报   编辑: 萌萌

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管理水平,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连续参保两年以上,可再提高至45万元。

  《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大病医保几大方面都作出了一定的提高。

  首先,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的支付比例提高至60%;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支付比例提高至90%。

  其次,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两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向困难群体倾斜,对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人,不设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因待遇调整所增加的支出,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不需另外缴费。今后,要实现“一站式”结算。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医疗费用信息和基本医保支付信息的共享,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确保参保人方便、及时享受各项医保待遇,切实减轻资金垫付压力。

  值得一提的是,自该通知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属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按本通知规定支付;该通知实施前出院的属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仍按穗府办〔2014〕48号文规定支付。

相关标签
广州市
医保
大病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新闻推荐

医改过程中不得谋单位私利
医改过程中不得谋单位私利

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已经开始,为了保障这项改革顺利开展,驻市卫计委纪检...[详细]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求医通安卓客户端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下载安卓客户端

免责声明:求医网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6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