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聚焦医改 > 医改需减少医院与病人争利现象

医改需减少医院与病人争利现象

时间: 2014-08-19 16:36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公立医院改革中可以看到,政府的负担过重。大量的公立医院需要政府扶持,而且需要“大力扶持”,因此,现在形成了政府单独办医、独木难撑的局面。

摘要:

  “政府的负担太重,而公立医院独木难撑。”在日前,北京友谊医院理事长刘建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应该尽快完善社会资本办医的环境,以便于增加医疗资源总量,缓解供需紧张。

  公立医院独木难撑

  社会资本办医环境欠佳

  刘建认为,公立医院改革中可以看到,政府的负担过重。大量的公立医院需要政府扶持,而且需要“大力扶持”,因此,现在形成了政府单独办医、独木难撑的局面。解决这一问题,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是一条路。

  “社会资本参与进来,给政府和公立医院减轻压力,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刘建说,“其实社会资本有很高的积极性,愿意参与到办医的过程当中来。但是,一个有利于社会资本办医的市场环境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从一个资本的进入,到它真正发挥作用,到能够帮助政府办的医疗机构来分解一部分市场的需求,这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政府既不可能再继续投入很多的资金,社会资本一时半会又进不来,这样实际上就在一定时间内,造成了供需方面的紧张。“这个也许是当前人民群众觉得看病难、看病贵仍然存在的原因之一。”他指出,当务之急,是为社会资本办医创造有利的良性运行环境,包括物价、资本的回报、投入的回报等等。

  “投资人肯定对它资本的投入产生的效益是非常关心的。我接触过一些社会资本,他们最低的要求是‘保本’,不要连本都收不回来。” 刘建说,而实际上,很多的社会资本了解情况以后就“望而却步”了。

  “一个机制,完全计划的或是完全市场的,大概都不是好的模式。哪个更有利于改革,哪个更有利于发展,我们就用它。”刘建也指出,公立医院的改革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公立医院也可以考虑。“医改其实是一个很难的话题,各地都可以去尝试,大家一起开动脑筋来破解。”

  缓解医患关系紧张

  医改要减少医院与病人争利

  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还发生了多起伤医事件。刘建认为,缓解医患紧张,就要消灭医生与病人争利的现象,根本上,还是要切断医生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其中,破除以药养医就是一个重要的举措。

  “公立医院虽然是政府举办,但有60%-80%的资金是要靠医院自己去挣,客观上就造成了医院和病人之间利益上是有冲突的。什么时候不再需要用药来养着,什么时候才能消灭病人和医生之间争利益的现象。”刘建说。

  以友谊医院为例,取消以药养医两年多以来,药品进入医院,再通过医生卖给患者,医院从中不挣一分钱,医生才真心愿意把合理用药这件事落实。刘建认为,这件事情还要继续深入。药品和医生之间的利益关系切断了,还有其他环节。“一个药品从生产出来以后到在市场上流通是经历了很多的环节,从定价、招标到销售,每一个利益环节,每一个运行环节上的利益关系都要逐渐切断,到那个时候看病贵这个问题才能解决。”

  逐步建立就医秩序

  莫让大医院再受“两面夹击”

  目前,大医院受到“两面夹击”。“慢性病、常见病我们要看,病人来了不能不给人家看。同时我们也要完成自身的任务,解决急难危重问题。两面夹击,大医院人满为患,医疗资源被破坏性的使用,医务人员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诊治环境也并不好。”

  刘建认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是方便患者看病,而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离不开合理的医疗市场布局,应当逐步地建立一个理性的就诊秩序。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又进行良好的合作。比如,城市大医院的定位应该是急难危重,其他的一些医疗机构,如县医院、社区医院,主要应该承担的是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治。这些基层医院离人民群众很近,群众可及性非常好,同时分流一部分病人,大医院的服务环境也能够得到改善。

  “医改问题牵涉的面非常广,关键是要多方联动”,刘建强调,“医方、药方、医保方等等,包括像人力资源、市场定价等等这些,都要综合联动。每一个微小的政策的调整,可能都会使一部分人的利益改变。医改如果只动用医疗卫生系统自己内部的环境和资源,可能这件事情做不好。一件完善的事情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这样的系统工程不是单哪一方能够解决的。所以,一定要从方方面面综合联动,这件事情才能够做得好。”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