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聚焦医改 > 包头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增至27种

包头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增至27种

时间: 2014-02-14 14:37  来源: 北方新报   编辑:

同时,还增加了甲亢、冠心病(非隐匿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癫痫病4种特殊慢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增至22个病种。

摘要:

  近年来,各地政府为保障当地农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不断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新政策。记者昨日(13日)从包头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2014年,包头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425元,重大疾病补偿增至27个病种,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增至22个病种。

  2014年包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继续执行自治区6类重大疾病补偿和该市14类大病商业保险病种和无责意外伤害补偿的基础上,重大疾病补偿新增了白血病、淋巴癌、原发性肝癌、甲状腺癌、甲亢、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损伤除外)6个病种,重大疾病补偿增至27个病种;

  同时,还增加了甲亢、冠心病(非隐匿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癫痫病4种特殊慢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增至22个病种。

  自治区6类重大疾病执行原有补偿标准,新增6个病种重大疾病和14类大病商业保险病种补偿标准为:封顶线15万元,补偿比例85%。无责意外伤害补偿标准为:封顶线12万元,补偿比例75%。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