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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并轨

时间: 2014-02-12 14:23  来源: 琅琊网   编辑:

按照要求,3月底前,在全面摸清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政策、基金收支、信息系统建设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名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摘要:

  近年来,为让群众享受到更好、更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各地政府不断出台新政策。据悉,自今年9月1日起,城乡居民将统一参加医保,不再有城乡身份“标签”。10日,记者从卫生、人社部门获悉,按照省里要求,山东临沂将启动“城镇居民医保”(简称“城居保”)和“新农合”并轨工作,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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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医保已经覆盖了临沂城乡居民。然而,由于多轨运行、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等因素,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目前差距较大:躺在同一间病房的城市和农村的患者,享受的并非一样的报销制度。

  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山东省确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春节前夕,山东省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并确定了整合的步骤及时间表。2月10日,记者从卫生、人社部门了解到,目前临沂市相关部门已经着手整合工作。

  按照要求,3月底前,在全面摸清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政策、基金收支、信息系统建设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名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据悉,为保持政策连续性,职能、机构、人员、基金整合后,可暂维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双轨运行、政策不变。8月底前,各市制定出台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保自今年9月1日起,按统一政策组织居民参保。

  参保的范围是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政”解读:

  缴费将由“三档”过渡到“一档”

  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以上

  目前,山东省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在东营、威海、淄博试点,“并轨”成为全省医改方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除了涉及机构、资金等整合方面的工作外,老百姓最关心的则是缴费、待遇等方面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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