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价格调整中,价格调高的项目占绝大多数,包括护理、诊查等2683个项目,同时,420多项治疗检查项目价格被降低。此举意在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寻求补偿机制。
近几年,随着我国政府对医疗事业的重视,为了更好的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不断的出台新政策,从各个方面减轻群众就医的压力。
广东省物价局出台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在本次价格调整中,价格调高的项目占绝大多数,包括护理、诊查等2683个项目,同时,420多项治疗检查项目价格被降低。此举意在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寻求补偿机制。
该指导意见显示,2683个价格调高的总额=420个价格降低总额+药品加成收入的80%,即调增总量与调减总量持平。其中,中医、诊疗、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调高,治疗费、手术费上调幅度分别不高于20%、22%,大型医用设备CT、MRI检查项目下调幅度分别不低于12%、15%。
过去,公立医院药品实施加价销售,在药品中标之后,按照规定加价15%,也曾有业内人士透露,“根据实际调研,事实上许多医院的药品加价率往往高于15%,有的甚至高达30%以上”,而这部分是医院重要的收入来源。广东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也是在弥补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合理收入。
其实,早在去年11月,广东已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现已有38个试点县纳入改革范畴。而纵观国内县级公立医院改革,311个试点县已经基本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各地对县级医院减少的收入采取3种补偿模式:增加财政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前两者“双管齐下”的补偿方式。包括广东在内的多数省份均采用最后一种模式。
目前,我国医疗事业有了很大的成就,这有赖于政府政策、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国家还要继续在发展中探索新的医疗政策,最大限度的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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