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最新一期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4期,总第65期),对抽检不合格的43批次中药饮片予以公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最新一期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4期,总第65期),对抽检不合格的43批次中药饮片予以公告。
据统计,65%不合格中药饮片来源于医院,涉及福州市中医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福清市医院、龙岩市第一医院、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宁德市医院、宁德市中医院、柘荣县医院等17家医疗机构。
这次抽检不合格中药饮片最主要问题是“性状”不符合规定。“性状”简单说就是形状,中药材要切成段,薄片,厚片,都有讲究和规范,性状不符合规定,有时候会影响药效,但大多情况下影响不大。
而二氧化硫超标,是中药材在粗加工的过程中,为了防霉防腐和美白,会使用硫磺熏蒸的方式,如果滥用或过度使用这种方法,就会使得产品二氧化硫含量超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其中,宁德市医院有2批次的中药饮片上了“黑榜”,分别是金银花和牡蛎,不合格项目分别为性状、二氧化硫残留量和性状;宁德市中医院2批次,分别是明党参和柿蒂,不合格项目均为性状;柘荣县医院1批次,姜半夏,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显微鉴别。
官方称,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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