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医院管理 > 济南撤销23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济南撤销23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时间: 2014-02-12 15:06  来源: 济南日报   编辑:

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23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被撤销的主要原因是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范围发布医疗广告。

摘要:

  近年来,随着人们越来越重视健康,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增大,各地医疗机构迎来发展的“春天”,但是非法行医行为时有发生,严重阻碍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总体发展。

  记者日前从济南市卫生局获悉,去年12月份和今年1月份,我市有济南伊美尔整形美容医院、济南华夏医院、济南韩美整形美容医院、济南济生医院、济南欧亚男科医院、济南贝斯特口腔医院、济南鹏爱美容整形医院、山东手足外科医院、济南美容整形医院、济南乳腺病医院、济南天大白癜风医院、济南北大皮肤病医院、济南耳鼻喉医院、济南圣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圣贝口腔门诊部、济南保法肿瘤医院等23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被撤销,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市卫生局将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23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被撤销的主要原因是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范围发布医疗广告。为减少医疗广告审查层级,提高医疗广告审查效率,省卫生厅决定把医疗广告审查权委托下放到各市卫生局及中医药管理局。

  从2013年10月1日起,我市辖区内医疗机构(含省部属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权已下放到市卫生局及市中医药管理局,除中医药管理局发证的医疗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批事项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受理、初审,报市卫生局审批、核准。今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含省部隶属医疗机构,中医药管理局发证医疗机构除外)拟利用各种媒介或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均应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具体申请条件包括,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距校验期满前3个月以上;医疗机构申请前3个月内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不良记录;一年内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行政处罚3次(含3次)以上的,在最后一次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申请;医疗机构受到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处理的,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请,但必须同时满足前述3个条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到期或变更医疗广告相关内容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并符合上述条件。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新闻推荐

北京大医院分时就诊将精确到一小时内
北京大医院分时就诊将精确到一小时内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12日)了解到,为避免患者扎堆儿看病,北京市医院管理局...[详细]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