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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医生“黑名单” 制度成医德医风良方

时间: 2013-08-26 11:54  来源: 中国医药报   编辑:

毋庸置疑,设立医生“黑名单”制度的初衷固然良好,但其必须建立在科学评价体系和完备的操作系统基础之上,否则,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摘要:

  穿梭于各医院诊室、楼道的“白大褂”们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神圣、伟大的,但是近几年,关于医院及医生的负面报道频见报端,让人们甚是费解。为了整顿医生医德问题,卫计委启动对200万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若发现医生医德医风确有问题,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建议所有医疗机构不再聘用该医生。

  近日,中国医师协会表示,已受国家卫计委委托,启动对200万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医德医风三方面),若医生医德医风确有问题,则被列入“黑名单”,将建议所有医疗机构不再聘用该医生,对问题严重者“终身禁医”。

  医德作为社会道德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支撑着社会良知、操守、信任感和安全感。然而,近年来医德滑坡、医风不正的新闻屡见不鲜,一些医生把“处方权”视为牟利工具,把患者当成“摇钱树”,拿红包、吃回扣之风盛行。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医生医德的考核与惩戒,确实具有其针对性和必要性。

  要知道,在国外,一名医生的职业污点是终身相伴的,如果有严重丧失医德的行为,不仅无法被医疗机构聘用,甚至还会被吊销执业证书。相比之下,我国对医生的监管则较宽松,医生犯了错、渎了职,通常只给予警告、批评、扣奖金之类的处分,很少有被吊销行医执照的,医德成为“软约束”。

  毋庸置疑,设立医生“黑名单”制度的初衷固然良好,但其必须建立在科学评价体系和完备的操作系统基础之上,否则,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其一,须让公众参与,并尊重公众意见。医生合不合格,患者最有发言权。依据执业医师法,“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负责对医生考核。这仍不能避免遮丑护短之嫌。因此,制定“黑名单”不能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闭门考核”,而应邀请公众参与,保证考核公平透明。

  其二,要有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制定一套公正、完整、合理的评价标准。什么样的医生进入“黑名单”需要具体的细则来厘定。要知道,医疗技术的评估和评价是十分复杂的,牵涉的问题非常多,包括伦理、价格等问题。因此,有关部门应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为基准,充分讨论和征求各方意见。

  其三,相关信息要向大众和网络公开,成为人人都可查询的公共信息。医生“黑名单”私密化、隐蔽化,势必会影响社会监督效果。因此,要向社会大众和舆论媒体进行公布,让每一位患者、每一个公民都能查询“黑名单”,这对违规医生是个惩戒,对患者来说也能起到提醒义务,对其他医生也能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敦促其在医德方面严谨自律、洁身自好。

  其四,惩戒和处罚要有威慑力。“黑名单”的目的就是为了罚劣,必须让违规者承受一定的经济和名誉损失,还有考核晋升的延期,乃至“终身禁医”。

  此外,还应坚决防止“灯下黑”。考核本身是一种权利,而且由于它事关医生的职业前途,因此是一种很重要的权力。任何权力都有寻租和滥用的风险,因此很有必要针对考核活动本身强化监督约束,使考核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以保证考核这把“手术刀”自身不会锈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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