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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看病将降低付费标准

时间: 2013-01-04 17:54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今年我市将正式实施《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首次将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

摘要:

  去年年末,市卫生局召开中医药专家顾问团座谈会,今年我市将正式实施《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首次将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市民看病门槛费最多可省近400元。降低中医医保起付门槛,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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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在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看病,执行二级综合医疗起付标准;在二级中医医疗机构看病,执行一级综合医疗起付标准。”市卫生局副局长方明金解释说。

  而目前执行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44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通知》要求,参保人员在我市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以及医院自制中药制剂的医疗费用政策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提高10%,加上各项优惠政策报销比例之和不超过95%;职工医保提高2%,加上各项优惠政策报销比例之和,退休人员不超过99.5%,在职职工不超过95%。

  此外,《通知》首次将中药煎药费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按甲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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