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药界动态 > 老人囤药有隐患 家庭药箱应定期检查

老人囤药有隐患 家庭药箱应定期检查

时间: 2014-09-03 16:06  来源: 羊城晚报   编辑:

感冒药、消炎药、止泻药、胃药……许多老人什么药都备上一份,以备不时之需。然而,囤药不仅造成浪费,还容易因为长期放置而导致药品过期,吃了过期药也会危及健康。

摘要:

  受访专家/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耳鼻喉中心教授 董玉礼

  广东省人民医院高血压专科主任医师 冯颖青

  文/羊城晚报记者 张华 通讯员 田乃伟 张丹娜

  当人们老了以后,一些疾病就会自然而然的出现,而痛风、心绞痛、血压高等,生起病来老年人更加焦虑,这是因为他们身体的耐受性下降,对疾病的感受更为强烈。因而在老人家看来,“药就是命”。只要有不舒服,就忙着吃药。

  感冒药、消炎药、止泻药、胃药……许多老人什么药都备上一份,以备不时之需。然而,囤药不仅造成浪费,还容易因为长期放置而导致药品过期,吃了过期药也会危及健康。

  多数老人爱囤药

  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耳鼻喉中心教授董玉礼指出,老年人大多患有慢性病,体质衰弱,本着有备无患的心态,常常会去药店或医院买一些感冒药、消炎药、止痛药、降压药、降糖药等。据调查,90%以上有老人的家庭都有备药。通常这些药是整盒、整瓶买回来的,有时候一个月甚至几个月都用不上一次,这些药就一直存放在药箱里,甚至过期了也没开封。

  调查还发现,由于药品外包装上印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的字体相对较小,很多老人很难看清楚,因而无法及时发现药品过期。服用过期的药物非但不能治病,还有可能损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董玉礼建议,除了自己每天必须服用的药物(像降压药、降糖药等)外,一些不常使用的药物不必大量囤在家里。现在小区里基本都有药店,有的甚至是24小时营业的,可以说用药也是“随手可得”的,在家中大量囤药实在没有必要。除了急救药以外,退烧药、止泻药、消炎药、抗过敏药,以及创可贴、碘酒等外用药,少量备用即可。

  “分享”药物危害大

  有的慢性病患者为了最大限度使用医保统筹,往往会一开就是一个月的药,家里的药越囤越多,有的老年人干脆就把自己的药分给同样有高血压的老伴吃。

  广东省人民医院高血压专科主任医师冯颖青指出,治疗高血压病的药物种类繁多,每种药物的降压机制各不相同,都有其适应症,也有一定的副作用,一定要先经医生做必要的检查,兼顾到患者的血压水平、并存的其他危险因素、伴随的靶器官损害等情况,选择能有效降压、且能保护靶器官的药物,千万别以为“别人吃了好,我也能吃”。

  另外,有一些人生病后,药没吃完,病已经痊愈了,剩下的药大多会存在家庭药箱里,以备家人“不时之需”。专家指出,药物不能随意分享,使用不当会给健康带来损害,尤其是成年人的药物不能随便给孩子吃。例如,感冒常用的喷鼻药水——麻黄素,成人用量是不能供小孩使用的。董玉礼说:“我曾在门诊遇过一个病例,外婆用医生开的麻黄素喷鼻后,感冒鼻塞很快好了,于是把剩余的药存在家里,结果小外孙感冒鼻塞时,外婆想到这个药效果明显,就给小外孙用了。结果造成了小孩鼻黏膜的损害,引起了药物性鼻炎。”

  “救命药”需要常备

  有老年人的家庭,最需要“备”的是急救药,例如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等方面的救命药都应该在家里储备一些。

  有冠心病和心绞痛的老年人,应常备硝酸甘油、消心痛等急救药,并放在床头等伸手可得的地方。病情发作时,迅速取1片放在舌下含服。有哮喘的老人,则应备好预防哮喘急性发作的气管扩张气雾剂。

  冯颖青提醒,急救用药更要定期检查,过期的要及时处理并更新,还要检查药物的性状有没有发生变化。比如硝酸甘油,其挥发性强,若把该药放在过热、见光的地方,会使其分解失效。而该药一旦失效就不能再用,否则会误事。因此,在保存该药时应把它放在有色的玻璃瓶内,拧紧瓶盖,密闭保存。硝酸甘油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但如果患者反复开盖取药,药物受温度、湿度和光线的影响,其有效期会缩短至3-6个月。因此,使用硝酸甘油时要注意其失效期,及时更换。

  Tips

  家庭药箱,应定期检查

  在家里储备了药物,就应该定期检查。想知道药物是否发生变化,有几种简单的判断方法——

  一看,看药物有无变色、破裂或出现霉斑;

  二捏,看胶囊捏着是否有明显软化破裂;

  三闻,栓剂、药片、胶丸等,闻一闻有无臭味或异味;

  四触,糖衣片和胶囊剂,如果药品相互粘连,则不宜服用;

  五摇,悬浊液、口服液、糖浆、眼药水、滴鼻剂等,摇一摇看是否有沉淀。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