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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几年将建设药品生产企业信息直报系统

时间: 2013-02-20 16:19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明确到“十二五”末,建成覆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食品监管服务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六大服务平台。

摘要:

  2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到“十二五”末,建成覆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食品监管服务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六大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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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指导意见》,国家级监管服务平台将完善电子监管应用系统,拓展监管、服务和辅助决策功能;完善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系统,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建设药品生产监管平台和药品生产企业信息直报系统,强化药品生产日常监管;建立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加强生产经营监督、检验、备案、风险监测与预警;建设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管理系统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电子监管系统;完善国内食品药品产品(机构)、企业基础数据库和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实现国家与省级服务平台间的服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省级监管服务平台要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管理、日常监管、应急管理、稽查执法、信用评定、广告监测等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产品(机构)、企业基础数据库和诚信数据库,实现与国家、省及省级以下监管服务平台的服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指导意见》明确,将加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政府网站建设,利用国家、省两级数据中心和服务监管平台,拓宽公共服务渠道,丰富信息服务内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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