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药界动态 > 药品改革后就医流程不变

药品改革后就医流程不变

时间: 2012-12-27 16:41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门诊人次同比增长5.46%,出院病人同比增长12.86%。医院收入结构明显改善,24家医院药占比下降7.10个百分点,以药补医机制正在改变。医药费用增长势头有所遏制,大部分医院均次费用持平。

摘要:

  近日,宁波市六区的23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综合改革,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价销售,同时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加上半年前先行改革的五县市24家县级公立医院,至此,宁波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

  先行的五县市24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门诊人次同比增长5.46%,出院病人同比增长12.86%。医院收入结构明显改善,24家医院药占比下降7.10个百分点,以药补医机制正在改变。医药费用增长势头有所遏制,大部分医院均次费用持平。

  上半年启动改革的五县市医疗服务价格中,治疗费和手术费调整幅度高于最高指导价的,应适时按最高指导价调整价格。价格调整方案需报省物价局备案后实施。

  县级民营医院是否需参加改革?省物价局文件明确,非公立医院可自愿选择参与改革。若实施,执行与当地公立医院相同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需报当地价格、卫生、医保部门批准同意。

  综合改革后,群众就医流程不会有任何变化。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执行原来的标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

  下一步,宁波市加强公立医院内涵建设,对公立医院医疗质量、服务数量、总体效益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完善医务人员考核激励办法,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积极性。县(市)区医院通过与省、市级医院合作,努力提升诊疗能力。 

相关标签
药品
改革
就医
分享赢大奖:
新浪微博(企业版) QQ微博

在线提问

最少可输入50个汉字

精彩推荐

常见病 儿童 老人 女性 男性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2994 京ICP备11039101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