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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脑瘤的6岁儿子父母都想养

时间: 2014-06-20 11:40  来源: 钱江晚报   编辑:

据记者近日了解广州“婴儿安全岛”试点因为“生意”太火爆超出接受极限而暂停,其中绝大多数弃婴都患有疾病。

摘要:

  据记者近日了解广州“婴儿安全岛”试点因为“生意”太火爆超出接受极限而暂停,其中绝大多数弃婴都患有疾病。

  因孩子患病而将其遗弃,除了说明父母狠心外,多少也透露出几分无奈。

  与之相比,6岁的丁丁(化名)算是幸运的。虽然他有脑瘤,虽然他的父母因为经济拮据而离婚,却谁也不想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昨天,丁丁的父母为了协商孩子的抚养权而告上法庭,这对父母一直为孩子着想的态度让法官感概万千。

  想赚钱为孩子治病

  夫妻俩来奉化打工

  35岁的小勇和老婆小元是四川老乡,两人2009年结婚后有了一个儿子丁丁。

  遗憾的是,丁丁一出生就被查出患有脑瘤。因为孩子还小就一直靠药物治疗,等大点再动手术。

  2012年,夫妻俩从老家来到奉化打工。开始的一段时间里,由于收入增加,一家三口日子过得还算开心。

  但谁知道去年,小勇跟朋友投资了运输生意后,一年就亏了七八万,不但把几年来的积蓄都赔了进去,还欠了朋友3万元债。

  因为经济压力,从去年开始,夫妻俩就一直在争吵。

  “我们俩越来越没话说,他觉得他在外面很辛苦,我也觉得我在家很辛苦。”小元说,两人已经很难走下去了。

  上法庭

  是因为都想要孩子

  两人对离婚没什么异议。他们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是为了丁丁的抚养权问题。

  此前,奉化法院办过很多离婚案,因为孩子患病,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所以请法院来判。然而让法官没想到的是,丁丁的父母来法院不是不想要他,而是都想要他。

  在法庭上,小勇和小元两人完全没有争吵,更像是来找法官商量的。

  两人告诉法官,他们都同意离婚,也表示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对外所欠的3万元债务双方也协商一致由小勇承担,但让两人都放心不下的是自己的儿子。

  小勇希望儿子能由自己抚养,孩子虽然有疾病,但总归是自己的孩子,何况在老家,自己是独子,如果没有了儿子,生活就更没有盼头了。

  而小元则表示,孩子一直是由她在照顾,如果抚养权给了小勇,她不放心。但是自己也知道孩子如果跟着她,她可能没有经济能力照顾好他。

  两人都希望法官帮他们协调下,看怎样对孩子更好。

  法官对两人解释道:“不管你们是否离婚,对孩子来说,你们都还是父母。只要你们爱这个孩子,承担起父母应尽的义务,抚养权归谁并不重要。”

  鉴于双方的经济能力及孩子的特殊情况考虑,在法官的调解下,两人最终签订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小勇所有。

  孩子7周岁之前,暂时由小元照顾。期间由小勇支付给小元每个月800元的抚养费。自孩子满7周岁开始,孩子直接由小勇抚养至满18周岁,期间小元每个月支付给小勇800元抚养费。

  而对于孩子今后的医药费部分,小勇承担三分之二,小元承担三分之一,如一方先行垫付,可凭医疗费收据等相关合法凭证向另一方主张要求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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