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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看感冒被黑诊所治死 只判刑两年

时间: 2013-12-18 16:52  来源: 北京晚报   编辑:

今年8月21日早晨,周某接诊了一个经常来这里看病的熊姓女子,该女子说自己感冒了,浑身酸疼,想输点液。周某在没有进行皮试的情况下就拿药给她输液。

摘要:

  为了方便,很多北京郊区的居民到附近的小诊所去看病,难免会误入到一些黑诊所。有人甚至只是去看个感冒,却被治死。据大兴检察院对最近几年大兴区非法行医案件进行的统计,2007年至今年12月9日,该院办理非法行医案件31件31人,其中2007年至2010年4年间办理的只有4件4人,但2011年至今的3年间,就办理了27件27人,非法行医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看感冒 患者被治死

  周某是河南农民,2010年来京务工。然而,就是这个以打工为生的周某,却于2012年11月,在大兴青云店镇租房开了一家诊所。其实,周某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他开诊所,就是为外来务工人员看感冒发烧之类的疾病。

  今年8月21日早晨,周某接诊了一个经常来这里看病的熊姓女子,该女子说自己感冒了,浑身酸疼,想输点液。周某在没有进行皮试的情况下就拿药给她输液。过了一会儿,周某发现熊某呼吸急促、肚子疼、手发紫,怀疑熊某对药物过敏,就给她打了一支扑尔敏,但没作用,并且熊某开始出现休克症状,他又给熊某打了一针肾上腺素,可发现她的症状还在加重,于是就急忙将熊某送往医院。在送医路上,熊某死亡。

  2013年12月10日,大兴区检察院以周某涉嫌非法行医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大兴检察院近几年办理的非法行医案件中,有30件为犯罪嫌疑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办医疗机构的案件。这些位于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内的“黑诊所”大夫,不做检查,不开处方,仅凭经验甚至直觉用药。

  治死人 只判刑两年

  2011 年8月19日晚,王某在没有取得行医资格的情况下,为前来看病的患者马某诊治病情,他给马某量了体温后认为马某感冒了,让马某在诊所输了两瓶治感冒的药。 2011年8月21日早上8点左右,马某又来到诊所复诊,说病情没有好转。就在马某躺在诊所床上休息的时候,突然发病从床上掉了下来,随即呼吸变快,瞳孔放大,小便失禁,王某给马某做了人工呼吸,其他人叫了救护车,但等救护车到来,马某已经死亡。

  经北京市大兴区医学会专家分析意见认定,马某系急性感染性心肌炎并发急性左心衰竭、肺水肿而导致死亡。王某延误了患者马某疾病的诊断及治疗。

  经大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2年4月28日,王某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2000元。

  非法行医之所以有市场,一方面,非法行医投入成本低,特别是违法成本低,成为“黑诊所”屡禁不止的主因。目前卫生行政部门打击非法行医,主要依据1994年出台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多是采取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罚款的行政处罚,不能给非法行医以致命打击;另一方面,是因为就诊者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图方便便宜,安全意识淡薄,他们对黑诊所有依赖性,因为黑诊所具有营业时间灵活、价格低廉、可上门服务等特点。插图 宋溪 H185

  建议:治标也治本

  检方建议:首先要完善法规,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惩治力度,增加违法成本。防止出现刑事案件被按照行政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

  其次,应加大医疗投入,由正规医疗机构在乡村多设立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机构,聘用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既方便群众,又有效利用医疗资源。实习记者张宇 J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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