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浙江省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采取风险排查、评估、控制、处置的“四环”工作法
为加强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浙江省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采取风险排查、评估、控制、处置的“四环”工作法,实施法规宣传、检查重点、技术监督、案件查处和信息沟通“五个强化”,有效促进了全市药包材生产使用规范。
此次检查以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通则为依据,重点检查企业执行国家标准、工艺符合性、原辅材料来源、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出厂检验、生产环境洁净度检测、上市产品质量考核评价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生产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完善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体系,防止无注册证或不合格药包材产品流入市场。
台州市局要求药包材生产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注册产品或拟再注册产品的清查核对,健全注册产品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产品出厂检验,杜绝不合格产品或未注册产品的上市销售。要建立药包材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档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按时进行药包材产品的再注册。对未获得药包材注册证擅自生产或生产不合格药包材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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