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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连协:建议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责任溯源调查

时间: 2013-12-31 10:57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例如现实中,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事件实行分段式管理,依法只能对本环节做处罚,没有将食品安全事件移交上游监管部门,追究处罚真正责任人,往往造成真正违法者在另一个环节得以生存。

摘要: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食品市场发展迅速,但是各地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给消费者带来严重影响,对此,相关部门加大对食品违法惩戒力度。

  日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食品安全责任溯源制度研究报告》,建议对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修订,推动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和政府监管部门依法共同建立“尽职免责”的责任溯源司法体制,改变目前行政追责分段管理的模式,真正形成从终端到源头的倒逼机制。

  报告认为,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针对各自的管理对象,都有明确的责任规定,但是又都存在责任与罚则不对应的问题,尤其二法的罚则中均未规定监管部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责任溯源调查。例如现实中,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事件实行分段式管理,依法只能对本环节做处罚,没有将食品安全事件移交上游监管部门,追究处罚真正责任人,往往造成真正违法者在另一个环节得以生存。

  报告提出,建立有效的“尽职免责”责任追溯管理机制,对杜绝问题商品在终端销售十分重要。“尽职免责”是建立在依法履职的前提下,依法履职就是要食品安全各个环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监管职责,在这个前提下,依法免予追究法律责任。这不仅可以更好地保护生产、经营者、执法者的积极性,还可以避免被动担责、以罚代管的现象发生。

  报告对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有关法条提出修改建议,包括建议将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整合,如果无法整合,食品安全法应强化对农产品的监管和食品安全责任溯源机制,同时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立即对食品的不合格成因和违法行为真正责任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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