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为保障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保障农村居民的饮食安全。
南陵县为保障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保障农村居民的饮食安全。
一是发挥乡镇三级网络平台监管作用。该县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实施考核、奖惩,落实“一票否决”制,同时,各乡镇、村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三级包保责任体系。全县16个乡镇(园区)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每村确立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1名信息员,实现了机构名称、工作制度、档案分类的“三统一”管理,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体系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责任体系,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二是发挥“两员”主体作用,加强对农村(社区)自办丧喜宴席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镇、村两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主体作用,全面加强镇、村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服务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强化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是发挥信息互动平台作用,实现监管全覆盖。利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中建立的乡镇信息互动平台作用,对村民因婚丧嫁娶、乔迁、做寿、节日庆典等事宜举办一定规模家宴的实行规定时间内逐级申报备案制度,申报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厨师的基本情况以及就餐时间、地点、人数等。要求就餐人数50人以内的,须向所在村信息员报告、登记、备案。根据就餐情况,乡镇安排“两员”对现场的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状况、原料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是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的培训、管理。结合实际对操办农村宴席的流动厨师进行登记管理,并报送县药监局备案,督促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计划组织安排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从而提高流动厨师的守法意识、规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对患病毒性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等疾病的农村流动厨师和参与自办宴席的帮厨者严禁在患病期间操办宴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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