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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差率”不一定等于“药价低”

时间: 2014-03-31 13:46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浙江所有公立医院将从4月1日起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彻底告别“以药养医”。浙江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的省份。

摘要:

  近年来,随着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各种疾病来袭,给人们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人们对药品的需求量增大。要减轻患者在药品上的高消费,仅仅是零差率还不够,还要真正压缩进药环节的钻营空间,其中重要一环,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浙江所有公立医院将从4月1日起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彻底告别“以药养医”。浙江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的省份。

  “以药养医”是医疗行业的痼疾,此前国家推行的基本药物制度,就是希望降低药价,但因为除了药之外,拿什么“养医”的问题没得到根本解决,所以效果并不明显。这次浙江实行药品零差率,有相关的配套方案,比如提高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以体现医护人员劳务价值,期望进而形成科学的“养医”机制。

  这种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不过公众也有担忧——治疗费、手术费涨了,药品真能降到位吗?如果上涨的治疗费、手术费,超过了下降的药费,是不是意味着,即便药品零差率,患者还是会觉得看病贵?

  这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因为药品零差率和药价低,并不能简单画等号。零差率是说所有药品按实际进价销售,医院不再收取“差价”。问题在于,医院的进价,是不是就足够低呢?媒体此前曾有报道,一些国家基本药物的指导价,甚至高于市场零售价。也就是说医院药品的中标价本身就虚高,即便在此基础上“零差率”了,消费者所付出的药价还是偏高。

  昨天有另一则新闻可供参照。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广东省卫计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伍新民被纪委带走调查,可能与其涉嫌在基本药物目录增补中收受贿赂有关。因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之外,各省可以对地方基本药物进行增补和招标,由于缺乏实施细则,被指充满“可乘之机”。企业只要拿到基本药物“入场券”,就能获利颇丰。

  看来,要减轻患者在药品上的高消费,仅仅是零差率还不够,还要真正压缩进药环节的钻营空间,其中重要一环,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现在的基本药物制度,早有专家指出其透明度不够。比如广东的基本药物增补,事先没有公开征求意见,在国家规定的520个品种外,迅速增补了278个。增补标准是什么?药价制定是否科学?主管官员被调查,也许已经提供了一种答案。

  在国际上,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都要尽可能做到科学、透明。据有关学者介绍,一般经验是设立常务委员会,吸纳不同领域的人士,如医学、护理、临床药理、药学、公共卫生、消费者事务、基层卫生工作者,此外还要和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包括医保机构的代表、药品生产厂家、消费者组织、政府预算和财政机构人员等。最终制定的目录,还要进行公示,接受审视质询。

  只有保证药品的选择和定价,是科学合理的,在此基础上的药品零差率才有意义。进而辅以完善的医药费用结构,方有可能破解“以药养医”的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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