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在所有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全面进行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的医疗救治。为方便重大疾病参合患者看病,今天,省卫生厅公布了14类重大疾病省级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在所有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全面进行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的医疗救治。为方便重大疾病参合患者看病,今天,省卫生厅公布了14类重大疾病省级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其中,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甲亢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省人民医院、省胸科医院、省中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二、三、四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省老年病医院、河北以岭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省卫生厅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保证参合农民患重大疾病及时得到救治。同时,对不认真执行新农合政策,侵害参合农民利益,影响新农合制度正常运行的,省卫生厅将依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省卫生厅规定,实行定额付费和限额付费的病种,医疗费用没有超过定额或限额标准的,新农合按定额或 限额的70%补偿,患者按30%付费,超额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实行项目付费的病种,新农合对属于报销目录内的费用实行县级补偿85%,市级补 偿80%,省级补偿75%,其余费用由患者自付。
据悉,过去这14类疾病与普通疾病住院、门诊报销比例一样,在市级医院报销60-68%,省级医院报销55%,省外三级及以上医院报销45%,现在到省、市两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可提到70%。”河北省卫生厅宣传处李金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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