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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深化医疗改革 县级公立医院实行院长聘任制

时间: 2012-09-27 13:44  来源: 求医网   编辑:

今后,将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管理制度,放宽多点执业规定,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通过政府支持、职称晋升等措施,吸引优秀人

摘要:

  这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其中一项是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好医生到县级医院执业。

  今后,将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管理制度,放宽多点执业规定,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通过政府支持、职称晋升等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健全护士准入制度,到2015年,争取县级医院医护比例达到1∶2。

  改革后,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将实行选聘制度,院长由医管会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推荐,医管会聘任。建立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制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院长年收入原则上不超过医院职工平均年收入的4倍。

  县级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强化经营管理责任,重大决策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医院执行医管会的决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人事管理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副职推荐权、中层干部聘任权、收入分配权等多种自主经营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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