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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拒收红包协议 医生:让公务员签协议拒收贿赂

时间: 2014-05-16 16:19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 媛媛

  从本月起,二级以上医院,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都必须签署拒收红包协议。这条国家卫计委的规定,却在医院内部引发激烈讨论,有些医生认为此举侮辱人格,且在微博上质疑。昨日深圳医管中心回应,目前市属医院的签约率接近100%,此举有利于让医患之间清楚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敲警钟的行为。

  拒收红包协议落地后不久,深圳一家医院的医生在微博上发布言论,质疑拒收红包协议的合法性,认为此举是让医生被无条件宣判有罪,捆绑上道德刑场,试看谁能让公务员签署拒收贿赂协议书?微博一出,许多医生附和,声称犹如买菜刀就要签署不杀人协议,是对优秀医生人格的侮辱,并且质疑效果,“难道签署协议就真的没医生收红包了吗”?此外,也有患者吐槽,本来就没打算送红包,签署这个协议,感觉是医院“有弦外之音”。

  去年四月,市第三人民医院就开始与住院患者签署“拒收红包”协议,实施一年多,该院共与患者签署16289份拒收红包,退红包 424人次,涉及金额约6万元。该院传染病区主任袁静透露,刚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医生有抵触情绪,但后来慢慢习惯之后,大家更多觉得这是一种对双方的道德约束,毕竟签署协议,等于告知患者,我们这里一律不收红包,可以在此放心治疗。而且在集体签署协议之后,给医生塞红包的患者比以前少了。

  虽然在拒收红包协议上有医院的举报电话,多家医院表示近期没有收到关于医生收取红包的投诉,一家三甲医院的医务科负责人表示,无论是送红包,还是收红包,本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共犯关系,怎么会互相举报呢?

  昨日,深圳医管中心回应,目前市属医院拒收红包协议的签署率接近百分之百,执行力度比较高。对于有医生吐槽有辱人格,相关负责人表示,签署协议是国家卫生部门的规定,必须执行,此外此举有利于医患双方明确彼此权利义务,并对送和收红包的行为敲响警钟,其实是有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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