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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2月19日讯(记者 李钢) 据悉,国家统一规定,在2014年1月1日我省将启用新版的《**》,而旧版的将停止签发。而卫计委与公安厅通知要求,自2014年5月1日起,出生一年以上并且未办理《**》的,首次签发时除提交相关资料外,须提交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该证明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具备签发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我省规定,对2014年1月1日以前出生尚未取得《**》的新生儿,签发新版《**》;2013年12月31日前签发出的旧版《**》同样具有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的法律效力。
对签发内容,我省进行了规范。新生儿姓氏应在父姓或母姓之间选择,不得选第三姓。名字应使用国务院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填写,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数字和其他符号,不得使用中英文夹杂的姓名。
办理《**》时,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必须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证机具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签发机构出具身份信息核查函,由当事人持核查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核实,签发机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核查回执确定父母身份信息。
自2014年5月1日起,出生一年以上未办理《**》的,首次签发时除提交相关资料外,须提交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更正《**》父亲或母亲信息的,由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登记户口的证明和说明材料,按相关规定办理换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换发正页),原《**》及副页由签发机构收回存档,不得作为废证处理。
近日,有调查显示,目前胃肠病的发病率已超两成,而且据优秀医院内科专家透露,五十岁以上的男性现在已经成为胃肠疾病最容易患上的人群,所以专家建议,45岁以上每年要进行定期检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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